陈曼琪

陈曼琪律师行
香港上环永和街25号俊和商业中心7楼A室
  • 服务国家(地区)方向:内地、粤港澳大湾区、英、美、欧盟
  • 所在地区:中国香港
  • 电子邮箱:mc@cmklawyers.com.hk
  • 办公室电话:852-36932933
  • 执业时间:1994年
  • 所属才库:涉外人才库
国际业务(国际贸易、仲裁及调解) 婚姻家事与私人财富管理(财产分配争议、遗嘱及持久授权书) 民事(人身伤害索偿、跨境追收欠款)
陈曼琪律师(荣誉勋章、太平绅士、荣誉院士)现为陈曼琪律师行资深合伙人、中国委托公证人、香港认可调解员、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调解员、广州互联网法院在线纠纷多元化解平台特邀调解员、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青岛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陈曼琪律师从事涉及国际贸易、国际电子商务、国际大数据安全法规、外商投资法、粤港澳大湾区国际法律及商事纠纷解决服务、跨境信托及财富管理法律服务、跨境法律查明服务、跨境家事婚姻法律服务、跨境民商事诉讼、仲裁及调解、中国委托公证服务、建筑工程、保险业、城市规划、土地收回发展及人身伤害索偿的法律服务;拥有担任上市公司、保险公司、建筑公司及香港特区政府路政署法律代表的丰富经验。陈曼琪律师亦担任香港上市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

陈曼琪律师接受内地法院委托出具香港及域外法律查明报告和以专家身份出席法庭聆讯与及可代表客户处理跨境个人、家族及慈善信托法律事务。陈律师代表香港上市及大型的保险公司已经处理超过300宗理赔诉讼及代表客户处理建筑工程保险纠纷及诉讼已超过500宗。她亦代表香港上市的发展商成功收回涉及多幢大厦的单位作重建用途及为网络平台有关电子商务和个人资料私隐保障及风险管理提供法律咨询。 
陈曼琪律师现在担任多项社会公职,包括港区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妇联执委、香港特首选举委员会委员、香港中律协创会会长、岭南大学校董、香港无律师代表法律咨询顾问委员会委员、全国港澳研究会会员、广东省粤港澳合作促进会常务理事、中国南沙国际仲裁中心港澳法律专家委员会委员及团结香港基金顾问。陈律师亦曾担任香港区议员、香港上诉委员团(市区重建局条例)副主席、香港城市规划委员会委员、香港保险业咨询委员会委员、香港平等机会委员会委员、香港城市大学校董及顾问委员会委员、香港法律援助服务局委员、香港安老事务委员会委员、香港自置居所津贴上诉委员会委员、香港上诉委员会(旅馆业)委员、香港上诉委员会(会社(房产安全))委员、香港上诉委员会(床位寓所)委员和香港上诉委员会(房屋)委员。

陈曼琪律师和她的团队致力为内地及香港企业「走出去」境外投资过程中保驾护航,争取话语权及提供全面优质到位的国际及粤港澳大湾区法律服务。

国际业务,婚姻家事,民事

获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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