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东省涉外律师人才研修班 (跨境争议解决专题①) 学员学习心得

发布日期:2024-09-10

2024825日至94日,由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律师协会主办,中国人民大学承办,为期11天的2024年广东省涉外律师人才研修班(跨境争议解决专题①)圆满落幕。以下为学员学习心得节选,供大家参考。

广东中熙(福田)律师事务所潘佳予律师

本次研修班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实践性强。授课讲师为高校及法律实务界的众多专家,他们从各自的专业视角出发,以深厚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深入浅出地为我们全方位解读了国际商事仲裁、国际商事调解以及普通法合同法、证据法等相关知识;为我们搭建了一个集理论学习、实操演练、案例分享于一体的全方位学习平台;为我们储备国际法律知识,参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提供了丰富的经验。

万商天勤(深圳)律师事务所蒋融律师

本次课程让我们有机会拓展眼界,更清楚地了解到当前经济形势及国家经济的动向,以及未来律师执业的重点方向。要顺势而为,了解一带一路的政策意义,做好涉外法律事务的辅助,助力国家实体经济出航,做好经济实体与跨境规则的有机衔接,积极争取争议解决的主动权,为国家实体经济出境,有效拉动外需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

广东商达(龙岗)律师事务所洪程律师

本次培训安排的课程数量密集、内容丰富。围绕跨境争议解决,重点讲述了与跨境争议解决密切相关的普通法合同法律实务,英美证据法及国际商事仲裁相关内容及重点,并结合相关案例及老师的实战经验,进行了丰富而深刻的讲解,深入浅出,易于理解,让我认识到如何将理论知识应用于实际问题中,提高了我的问题解决能力,也使我对跨境争议解决机制与路径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上海中联(广州)律师事务所朱均悦律师

本次研修班的课程内容非常丰富,涵盖了英美合同法、英美证据法以及仲裁法,并邀请了实务经验丰富的律师、理论基础扎实的教授进行讲解,不仅让我对跨境争议解决的法律框架有了更深入的理解,也带领我了解了普通法系法律制度的基本原理,极大地增强我在未来参与跨境争议解决的信心。

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张培达律师

本次研修班的“国际民事诉讼的主要法律问题”、“普通法合同法律实务系列”课程,以及国际商事仲裁案例分组讨论,使我们深刻的感受到国内的法律体系、法律思维、法律惯性与普通法框架下的巨大差异;前往北京仲裁委的参观学习使我们了解了涉外商事仲裁的独特性与魅力,让我们获益匪浅。

广东卓凡律师事务所谢晓惠律师

这些天来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课程和事件主要有:一是小组模拟仲裁演练,让我在模拟中对国际商事仲裁开庭有了初步的认识和了解;二是结合实务经验和英国普通法仲裁的要点的讲解,让我对普通法下的合约有了全新的认识;三是到北京仲裁委员会的现场参观,让我学到仲裁实务干货;四是香港律师的授课,要敢于去和国际接洽,展现国内律师在国际法律舞台上的风采。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高嫦馨律师

参加本次研修班让我感受最深刻的是:一名优秀的律师应当不断在理论与实践之间进行循环往复,将自身理论知识运用于实践,实现知识的深化和创新。实践之后再进行理论知识的学习,可以使得自己更全面理解、有效解决问题。

广东广信君达(东莞)律师事务所袁洁律师

本次研修班邀请了在学术研究上造诣颇高的教授、学者及实务经验丰富的涉外律师、仲裁员、调解员,为我们讲授了我国在涉外法治领域的规划、强调了涉外法治建设的重要性,并细化讲解了涉外案件具体的救济措施与实务操作细则。通过此次培训,我认识到:涉外律师需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觉悟,深刻认识到加强涉外法治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只有充分了解国际仲裁、外国法律法规,充实自身的理论知识,培养实务能力,才能知己知彼,百战百胜,为我国企业保驾护航。

广东广悦律师事务所杨仑律师

本次培训中的模拟仲裁环节让我印象深刻。在模拟仲裁中,我们被分为不同的小组,分别扮演申请人、被申请人和仲裁员的角色。而我则在模拟仲裁过程中,担任申请人的代理人。本次模拟仲裁中作为出庭律师的宝贵经验,让我进一步磨练了自己的法律分析能力、庭审准备能力、庭审表达能力、以及临场应变能力。

广东天伦(佛山)律师事务所姜耀广律师

“习近平法治思想关于‘涉外法治’的重要表述及其意义、要点”,让我认识到涉外法治建设既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长远所需,也是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应对外部风险挑战的当务之急。同时,我也理解了广东省律师协会组织本次培训活动的良苦用心和深谋远虑,参加本次培训活动感到非常的荣幸。

广东明门律师事务所吴淑雯律师

通过老师们的讲解,我们得以更加深刻地理解两种不同法系对于立法的考量。老师们通过丰富和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向我们生动地讲解知识,老师们提及的前沿问题值得我们深入研究,优秀律师们的执业技能也值得我们深入学习。作为执业律师,此对于当下经济环境下的我而言,受益匪浅。

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左玲律师

本次研修班不仅让我对跨境争议解决领域的法律知识和实务操作有了全面而深入的了解,还通过模拟实践、现场教学等方式提升了我的实际操作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未来,我将继续深化对跨境争议解决领域的学习和研究,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和实践能力,更好地满足“一带一路”涉外法律服务需求。

广东国晖(惠州)律师事务所朱凡律师

本次培训内容十分丰富、专业性极强,是一场名副其实的专业盛宴。课程安排充实、合理,师资阵容强大、多样。课程从国际商事仲裁的证据法、合同法、仲裁法出发,由浅入深、循序渐进;授课老师从人大、贸大的高效教授到香港知名律所的大律师,以及具有丰富仲裁经验的仲裁委员会主任,他们的授课内容,理论结合实践,均让学员们受益匪浅。

上海数科(深圳)律师事务所钟文涛律师

参加跨境争议解决培训,对我而言,收获是多方面的。首先,在知识层面,我系统地学习了国际商事仲裁、国际诉讼、调解等主要争议解决方式。以前,对这些领域只是一知半解,如今通过培训,我清楚地了解到国际商事仲裁的程序之严谨、高效与灵活。从仲裁机构的选择标准,到仲裁协议的精心起草,每一个环节都有了深入的认识。

广东华商(东莞)律师事务所杨清清律师

在研修期间我认识了诸多德高望重的老师与有丰富实战经验的优秀律师,学习了跨境争议解决的普通法合同法、英美证据法和国际商事仲裁的重要意义与实际运用,深刻体会到了这些法律制度在解决国际商事争议中的重要性和独特性。对于未曾接触过该类跨境争议内容的我,无疑是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

北京中银(珠海)律师事务所徐楚雯律师

本次涉外法律学习,系统学习了普通法合同法律事务、国际商事仲裁、仲裁庭合议与裁决书的写作等。通过模拟仲裁庭、案例分析等实战演练,我的仲裁实践能力得到了显著提升。特别是在模拟仲裁环节,通过真实仲裁案件作为案例,系统地学习涉外仲裁的案件的关键知识点,这一过程极大地锻炼了我的逻辑思维能力和应变能力。

广东众淼律师事务所谢方舟律师

在本次课程中,英美法裁判中的证据开示程序和证人(交叉)询问是我特别在意的两个重点,因为这两项均显著区别于大陆法系司法实践,具体而言,证据开示要求双方当事人将与案件相关的全部材料都进行披露(法律专业特免权范围之外),并根据对方需求进行查阅交换,就披露的范围和披露内容是否需要遮盖等问题有非常多技巧,这对律师的专业素养提出了很高的挑战。

广东正平天成律师事务所夏峰律师

通过学习,使我认识到普通法和大陆法正在相互学习和借鉴。比如合约对价原则的重要性和禁反言的补丁作用,合约的默示条款,因违反陈述和保证条款导致的侵权和违约责任竞合,争议解决时对己方不利证据的披露义务等,虽然都与传统大陆法有所不同,但如果仔细体会,也有其合理性。尽管法律文化不同,自然公正是大陆法和普通法共同的“道”,优化程序规则的共同目标是为了实现这个“道”。

广东汇胜律师事务所邬元卿律师

本次培训拓宽了我的思路:第一,在遇到解决不了的问题时,可以试着利用普通法的思路,通过他们的案例来尝试解决问题;第二,在需要说服法官的时候,可以尝试参考普通法的方式,总结和分析说明具体的理由;第三,可以拓展思考的模式,法律是一种社会价值的体现,跳出整个案件,从如何取得法的价值的平衡的角度,可能找到更好的思路解决遇到的问题。

广东省翁源县司法局王莹律师

培训深入讲解了商事仲裁的程序、规则和优势。相比于诉讼,仲裁具有更加灵活、高效、保密的特点,能够更好地满足国际商务交易中快速解决争议的需求。通过学习,我了解到如何选择合适的仲裁机构、仲裁规则以及仲裁员,以及在仲裁过程中如何进行有效的证据收集和辩论;意识到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善于运用商事仲裁这一工具,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帮助他们高效地解决涉外商事纠纷。

广东玖辰律师事务所黄颖律师

本次培训让我意识到:调解中,调解员的角色并不是明断是非,而是要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合共赢,这就需要调解员具有极高的个人能力和调解经验。调解员有时需要让当事人双方面对面交流,将争议焦点通过双方陈述加以厘清;有时需要让他们“背靠背”,调解员要了解各方的真实意向,针对不同的诉求展开沟通。具体而言,调解员作为商事调解事业最重要的基石。

广东在为律师事务所陈艳丽律师

本次培训的一大亮点是将国际仲裁与国际仲裁中较为普遍适用的普通法的紧密结合。老师们不仅为我们讲授了英国法律和国际仲裁的理论知识,还通过案例分析、模拟仲裁庭等方式让我们亲身体验了仲裁程序的各个环节。这让我深刻体会到,国际仲裁是一个实践性很强的领域,只有将理论知识与实践经验相结合,才能更好地应对和解决复杂的问题。

广东长正律师事务所张春梅律师

除了专业知识的学习,培训还注重提升我们的实际能力。我们参与了模拟仲裁庭的演练,通过角色扮演和案例分析,我学会了如何准备仲裁材料、如何进行口头辩论以及如何与不同文化背景的当事人和律师进行有效沟通。这些实际操作的经验对我未来的职业发展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广东知恒(广州)律师事务所张楚璇律师

在理论知识以外,更实务的证据法、国际仲裁规则在杨大明老师、王鸣峰老师等生动举例、交互式教学法的引导下,让我在脑海中模拟出权衡是否披露某些证据的利弊,盘问证人的场景。

广东卓慕律师事务所王琼律师

通过这次系统的学习,我对涉外法律事务、国际商事仲裁和英国合约法有了更全面的认识。并且,通过与各位资深前辈们的近距离接触,我深刻认识到了终身学习的重要性。法律是一个不断发展变化的领域,新的法律规则、司法解释和仲裁实践不断涌现。作为一名法律专业人士,我们需要不断学习新的知识和技能,以适应法律实践的发展。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牟睿律师

本次培训开阔了我的国际视野,让我认识到在全球化的背景下,作为一名有志于在跨境争议解决方面发展的律师,需要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体系,保持对各国法律制度及其变化的关注,以便更好地服务于客户,应对日益复杂的国际法律环境带来的挑战。

北京市京都(深圳)律师事务所罗许云律师

本期培训的宝贵机会,不仅进一步提升了我个人的思想觉悟,丰富了我的涉外法律服务和知识储备,同时也让我对律师未来发展的定位和努力方向有更清晰的认知。我计划在今后的执业过程中,加强对国际商事仲裁的理论与实务的学习,为成为一名涉外律师不懈努力!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林碧锋律师

通过本次学习,我了解到合同违约与侵权的区别。在英美法中,合同违约是指一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侵权行为则涉及非法侵犯他人权利,如疏忽或故意伤害。合同违约的救济通常包括损害赔偿、强制履行或终止合同等,其目的是恢复未违约时的状态或防止未来违约。侵权的救济则可能包括赔偿损失、禁令或惩罚性赔偿,旨在惩罚侵权行为并阻止类似行为发生。

广东国智律师事务所黄笃峰律师

这是我参与过最不“划水”的培训班,也是“划水”学员最少的培训班。我没有落下过一堂课,也没有在课堂上打过一分钟瞌睡,我能把所有的老师面孔记得清晰,也能把所有的同班同学一一记清楚在自己的脑海里。说实话很多课程对我本人而言难度较大,如涉外商事仲裁、普通法及涉外法律、法律英语等。不过,我很专心,也很努力,让所有以前的未知,变成此时的略知,让所以前的难点,变成了此时的知识点,我想,这就是最内心深处的习得吧。

北京市京师(珠海)律师事务所耿超越律师

通过本次培训,我意识到,我们可以从以下三点:一、关注国际仲裁与中国国内仲裁在理念和规则方面的区别,针对国际仲裁中困扰中国企业的“痛点”问题展开讨论;二、发挥主场优势。中国律师在理解和帮助中国客户方面具有天然的主场优势,这种优势也奠定了双方的信任关系,这是境外律师无法取代的;三、加强与境外律师的合作,更加积极地参与国际仲裁,努力扩大在国际仲裁中的影响力,积极宣传中国在国际仲裁领域的好制度。

广东良马律师事务所付慧中律师

这次培训让我对英国合同法有了更为系统和深入的认识。英国合同法与大陆法系有着显著的不同,它并不是通过法典编纂来定义法律概念,而是通过判例法积累形成的一系列原则与规则。例如,英国法下的合同成立需要满足三个要素:要约、承诺和对价。而对价的概念并非“相对的价格”,其重点在于足够性而非等价性。

广东鸿浩(惠阳)律师事务所陈燕冰律师

通过与多名专家、教授、国际知名大律师的交流、沟通与学习,我深入探究了英美法、国际仲裁、商事调解等的理念及制度,同时使我对商法概念及商业有进一步的了解以及认知上的提升。同时也触发了我对国际法律服务、涉外法律服务更深层次的思考,作为一名青年律师,如何促进法律更好为我国企业营商环境服务,青年律师又如何通过国际法律服务市场破局,是进一步应当持续具体布局的工作。

广东通度律师事务所陈雷律师

此次培训证使我学习了包括传闻证据规则、实物证据的展示、以及证人证言的使用等内容。通过对这些规则的掌握,我明白了在英美法系诉讼中如何有效地收集、保存和展示证据,从而最大化地维护客户的权益。相比之下,大陆法系对证据的处理更为宽松,这也提醒我在跨境案件中要格外注意证据规则的差异,避免因证据问题导致不利后果。

广东卓尚律师事务所梅亮律师

本次全程培训既有高屋建瓴的关于中国涉外法治思想的深入解读,亦有最为核心的国际合同法、国际证据法和国际商事仲裁等课程的详细深入的授课;既有英美判例法国家部分案件的初步解读与解析,更有针对国际合同法和国际商事仲裁及证据等的历史演变之相应理论与裁判逻辑和发展的讲解,既有仲裁的承认与执行的理论解读,亦有针对我国仲裁实践及相关裁判实务之内涵的解读和仲裁法修订的展望。

广东雄宇律师事务所邢政律师

国际民事诉讼中的常见法律问题、英美证据法系列课程以及多元化解决机制在境外争议解决中的运用等内容,进一步丰富了我们的知识体系。了解国际民事诉讼的管辖权、诉讼程序、禁诉令、救济程序等问题,掌握英美证据法中的披露义务、举证责任、口头证据与专家证据、法律业务特免权等规则,学习多元化纠纷机制与商事调解的机制与运用,这些都为我们处理涉外争议提供了多种解决途径和方法。

广东岭南律师事务所魏正律师

这次跨境争议解决专题培训为我提供了宝贵的学习机会,使我在专业知识、实务技巧、语言能力和跨文化沟通等方面得到了全方位的提升。我相信,这些收获将对我的职业生涯产生深远的影响。我将继续秉持终身学习的理念,努力为客户提供更专业、更全面的涉外法律服务,为我国涉外法律服务的发展贡献力量。

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王玲律师

通过10天的学习,我掌握国际商事仲裁事务的主要法律规则,了解国际商事仲裁实务的主要法律规则,具备进行国际商事仲裁实务法律问题研究的基本技能,为将来从事国际商事仲裁实务工作、成为在国际商事活动中保护中国企业的律师奠定基础。

广东融关律师事务所秦红梅律师

本次研修班主要从合同,证据,仲裁三大主体法的相关理论与实践展开。有普通法下合同的成立与内容,效力与解释,合同的履行与违约,弃权与禁反言,救济与终止;诉讼程序与证据披露与特免权,证据规则;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调解与仲裁,调解的发展及仲裁程序与实体审理过程中的系列问题及承认与执行,课程细节详见PPT,就不再一一复盘了。

广东弘胤律师事务所彭晨晨律师

整套课程系统地呈现了英美法系的“数理化”,授课的老师们更是行业大咖。老师们说的“和风细雨式盘问、训练讲故事的能力、迅速抓取重点”等内容,仿佛打通了任督二脉,让我深刻体会到一个顶级大状所应具备的能力。对于青年律师目前面临经济环境压力、内卷严重的现状、行业声誉受损的压力、执业风险的压力等等,老师们也提供了很好的职业指导,让我们对职业继续保有热情和信心。

上海段和段(深圳)律师事务所孟荻律师

本次培训安排众多课程,授课老师均为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学者与业内知名律师,他们的授课内容非常实用,对本人来说具有很大的启发和帮助。在课程中,我对“普通法合同法律实务”和“国际商事仲裁”两门课程印象最深。这两门课程化理论为实践,授课老师传授了大量的实务经验,为今后在跨境争议解决的业务中提供了许多技巧与方法。

广东广信君达(南沙)律师事务所李雪薇律师

本次培训中对于英美合同法的研究,让我对合约解释、履行原则、特色制度等有了更深入的理解。通过比较英美合同法与中国合同法相关制度的异同,我不仅扩展了自己的法律视野,也提升了对国际法律体系的认识;国际商事仲裁庭案例小组模拟培训,则让我实战体验了仲裁过程中的挑战和技巧。通过分组小组分配任务、模拟仲裁相关要点的处理,我学会了如何有效运用证据、法律规则和策略来解决跨境商事纠纷,这为我提供了宝贵的实践经验。

北京市盈科(江门)律师事务所黄昊镔律师

本次涉外律师人才研修班的学习经历,对我而言是一次宝贵的充电机会。它不仅让我在专业知识上有了显著提升,更在思维方式、实践能力等方面实现了质的飞跃。我深知,涉外争议解决领域任重而道远,但我将以此次学习为契机,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和实践能力,为我省企业“走出去”提供更加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

广东国智(东莞)律师事务所郭坤林律师

在研修班上,我们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关于“涉外法治”的重要表述及意义、国际商事仲裁、普通法合同法律实务、英美证据法、等议题,这些内容对我理解并应对跨境法律事务至关重要。通过实际案例的剖析,我深刻意识到,良好的解决跨境争议的能力并非单纯地依赖法律知识,更需要律师具备跨文化沟通的技巧、构建双方信任的能力以及灵活运用法律规则解决问题的智慧。

广东华穗(肇庆)律师事务所陈宗胜律师

语言是涉外律师的重要工具,无论是与国际客户沟通,还是阅读和撰写涉外法律文件,都离不开流利的外语能力。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在培训中,根据课程实际需要,为我们增设了法律英语课程,不仅提高了我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还学习了法律专业词汇和表达方式。因此,我的语言运用能力得到了有效提升,为将来能够更自信、准确地在国际法律舞台上表达自己的观点做了较为充分的能力储备。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周惠权律师

每一位老师的授课都能让我打开新的思维天地,不过记忆最深刻的还是高伟绅律所时磊律师为我们讲授的普通法合同法律实务之合约的内容与解释这一课。时律师不仅讲课有条有理、逻辑清晰,还能将自己的讲课课件做得十分干净利落、清晰明确。虽然课程的内容我还是没能完全把握,但以时律师作为学习的榜样,我已暗下决心在之后的执业道路上一定要继续努力学习英美法相关知识,以丰富自己的见识,拓宽自己的执业视野。

广东品峰律师事务所叶沃伦律师

通过这次研修班的学习,我对跨境争议解决有了更深刻的理解。我将把在研修班中学到的知识和技能应用到实践中,为推动我国涉外法治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同时,我也期待能够与更多的同行交流合作,共同提高我国在跨境争议解决领域的专业水平和国际影响力。在未来的法律实践中,我将以更加开放的心态,积极学习和掌握国际法律规则,提高自己的国际视野和专业素养。

广东弗莱迪律师事务所罗颗玥律师

本次培训中最为吸引人的部分是实际案例分析和模拟仲裁比赛。通过分析多个涉外仲裁的真实案例和模拟仲裁比赛,我对如何应对复杂的法律问题和实际挑战有了更深入的了解。这些案例不仅展示了仲裁在处理国际纠纷中的灵活性,也暴露了其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如法律的适用、仲裁条款的有效性、裁决执行的难题、仲裁庭成员的选定等。通过这些案例分析和模拟仲裁比赛,我学会了如何制定应对策略,如何在复杂的法律环境中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广东谨然律师事务所刘施恩律师

十二年前,我曾在国内的培训机构学习法律英语和一些英美法的课程,也在美国企业工作多年,但对于英美法的理解仅止于皮毛,未能触及到精髓。而本次培训运用了杨良宜老师的课程体系(合同法、证据法、仲裁法),为我们提供了快速学习英美法的钥匙。相信只要按照杨老师的方法勤奋学习,就能对英美法有进一步的理解和掌握,在处理国际非诉业务时有更多的思路。

广东锦予程律师事务所刘绮静律师

此次培训安排了我们去参观北京仲裁委员会,通过面对面交流,对国际商事仲裁的当前现状有了更深刻的认知。我国国际商事仲裁的现代化和国际化程度不断提高‌,仲裁机构在处理涉外案件方面的能力得到了显著提升,特别是在涉外案件处理、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立,以及在“一带一路”背景下的纠纷解决机制完善等方面表现突出,展现了我国在国际商事仲裁领域的重要作用和影响。

北京市炜衡(广州)律师事务所刘宏律师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我们有幸参观了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中心。在这里,我们不仅亲眼目睹了仲裁的庄严与公正,更感受到了法律实务的魅力。仲裁委的立案大厅、开庭区,每一处都是法律实务的缩影,让我们对仲裁有了更为直观的认识。这次参观,就像是秋天的一次远足,让我们在法律的道路上,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北京市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李倩雯律师

本次研修班课程授课内容丰富,从国际商事仲裁课程架构上,将《合同法》《证据法》《仲裁法》重点理论及程序部分提炼精华,加之辅以普通法下的英国法院实际仲裁案例为教学指引,亦有远道而来的香港资深律师,更是给我们各位学员分享了国际仲裁个案的案例分享。研修课程安排的理论基础厚实,提高我们作为涉外律师对国际商事仲裁的理解和应用能力。

广东诚公律师事务所何锦俊律师

经学习后,可以了解到国际商事调解机制和国际仲裁机制的基本概念、二者之间的区别以及可衔接的情形。而且国际仲裁作为重中之重,各位老师分别从仲裁协议、仲裁程序、临时措施、认可与执行、仲裁费用的角度,讲述了国际仲裁的体系以及具体国际仲裁的实践性问题。

肇庆市鼎湖区公职律师事务所陈俏彦律师

开班后第一节课,是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兼副院长杜焕芳教授主讲的《习近平法治思想关于“涉外法治”的重要表述及意义、要点》,课程很大程度上提高了我的思想认识。我认识到,涉外法治建设不仅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也是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应对外部风险挑战的当务之急。

广东周和(广州)律师事务所曾诩立律师

在开班仪式上,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的党委书记杜焕芳教授向我们介绍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关于“涉外法治”的重要表述及意义、要点。这门课程让我们充分认识到在国际中如何通过法治维护国家主权、尊严和核心利益,让我认识到在全球化日益深化的今天,作为一名律师,不仅仅要维护国内的法治环境,也在学习涉外法律,维护我国的国际形象和出海企业的合法权益。

广东纬韬律师事务所曾世芳律师

在课程中,我特别受益于国际商事仲裁模拟案例的学习。通过模拟案例的讨论和分析,我对国际商事仲裁的流程和技巧有了更深入的了解。这不仅提高了我的实际操作能力,还培养了我解决争议的思维方式和应对策略。我们这一班级认真准备的精神态度还获得了张文亮教授和1989年开始任仲裁员的赵秀文博士、教授老前辈给予的夸奖。

广东御福律师事务所周琴律师

这次培训的一个亮点是对英国合同法进行了系统讲解,从合同的成立到合同的履行然后再到合同的变更和终止。当出现争议时如何解释合同;当出现违约情形时,如何提出索赔。到底是违反的是保证条款还是条件条款。也就是将合同的从生到死都进行了专业的解读,使得我体系化的了解英国合约法。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赵靓楠律师

在学习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到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涉外法治领域的指导意义。习近平法治思想强调全面依法治国,加强国际法治合作,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本次课程正是这一思想在跨境争议解决领域的具体实践。在学习中,我认识到跨境争议解决能力的重要性。在全球化时代,跨境争议日益增多,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对于维护国家利益和企业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北京市桦兴(广州)律师事务所余泓律师

本次研修班的课程安排全面而详实,从普通法合约法的基础学习,到仲裁条款与程序的深入探讨,再到证据准备与程序规则的实操经验分享,每一步都让我感受到了知识的力量和实务的精彩。课程体系的全面性,不仅体现在课程内容的广度上,更体现在深度上,每一位授课老师都用他们丰富的实务经验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我们勾勒出了一幅国际争议解决的宏伟蓝图。

广东知恒律师事务所王倩倩律师

通过此次研修中普通法合同法律实务课程的系统学习,我对英国合约法在法律背景、历史发展和具体条款上有了更加深入的理解。学习不同体系的法律将有助于使我们的法律更加接地气,更好地服务于经济发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交易的公平与效率。

广东环球经纬律师事务所李桥律师

此次研修不仅精心安排了人民大学及贸易大学的教授学者传道授业,安排了香港及具有丰富出庭经验的大律师答疑解惑,也安排了仲裁员进行相关问题的解读,三者的相互配合让大家收获颇丰、满载而归、不虚此行。对主办单位省司法厅、省律协以及承办单位人民大学的精心安排感激感恩!

广东珠光律师事务所黄蕾律师

本次培训杜焕芳教授讲授的关于涉外法治思想的提出背景、涉外法治思想的演进、发展、来源等使我们全方面理解关于习近平总书记的涉外法治思想的论述,使我们明白了要从哪些方面加快推进我国涉外法治体系和能力建设的建设。让我意识到作为一名律师,在贯彻习近平涉外法治思想的过程中,需要不断学习、努力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和实践能力,同时在实际工作中应坚定不移地执行党的方针政策,为我国涉外法律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广东天穗(深圳)律师事务所黄煌曲律师

此次培训不仅丰富了我的专业知识,提升了实践技能,更深化了我对律师职业角色的认知,强化了跨文化沟通与协作能力。面对日益复杂的国际商事环境,我深感律师在国际仲裁领域大有可为,也深知自身责任重大。我将以此次培训为契机,持续精进专业能力,积极参与国际仲裁实践,为我国企业在“一带一路”倡议下“走出去”提供更加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为构建公正、透明、高效的国际商事争议解决机制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广东鸿逵律师事务所胡浩律师

此次培训班为我们设计、安排了系统而全面的学习课程。课程里面不仅有普通法合同法律实务,也有英美证据法的法律实务。既然让我们集体外出参观北京仲裁委员会,也让我们分组进行国际商事仲裁模拟训练和比赛。由此亦可看的出老师们的良苦用心和构思巧妙,完美地将理论知识和实践相结合,尽可能让我们在这十天内汲取到更多的涉外法律实务知识。

广东灝创律师事务所何倩明律师

此次培训涉及了仲裁程序的各个阶段,包括申请书的提交、答辩、证据提交、听证会以及裁决的作出。每个阶段都有其特定的规则和要求,这对于确保仲裁程序的顺利进行至关重要。特别是在证据提交和听证会阶段,培训中通过案例分析,让我对如何在仲裁中有效呈现证据和进行口头辩论有了更直观的理解。

北京环球(深圳)律师事务所陈捷奕律师

此次培训不仅为我打开了国际法律实务的新视野,更是在跨境仲裁、国际诉讼、英国合同法及英国证据法等多个领域为我提供了宝贵的学习与交流平台,使我领略到了法律在追求严谨性的同时,也不乏创新与灵活。这让我受益匪浅。

泰和泰(深圳)律师事务所蔡楚琳律师

本次研修班中使我了解到:基于历史经验和原因,如要做好国际争议解决,必须了解不同国家的法律逻辑,以英国合同法为例,其强调合同自由原则,即当事人有权自由地约定合同条款,除非这些条款违反了法律或公共政策。这为我提供了法律实务的新视角。

北京大成(佛山)律师事务所赵若衡律师

我印象最深刻的研修环节之一是国际商事仲裁模拟比赛,该模拟案例中我担任仲裁员,该案作为涉外案件,对于我来说很具有挑战:既要准确辨别国际商事仲裁区别与非国际商事仲裁或国内仲裁、国际商事仲裁程序的推进、管辖权、法律适用等问题,又需要从代理人的身份切换到中立的仲裁员身份,并根据身份的变化安排制作案件审理日程表、发出问题单等各项审理措施,使我觉得获益匪浅。

广东凡是律师事务所谢东萍律师

此次交流学习打开了我学习法律的思维,让我更加注重法律与商业实践的结合,努力将所学知识转化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此外,我还学会了尊重和理解不同文化背景下的法律观念和习惯做法,这有助于我们在处理涉外跨境争议时更加灵活和务实。

广东鹏浩律师事务所聂冰冰律师

本次培训课程的学习让我深刻认识到跨境争议解决的复杂性以及法律实务技能的重要性。普通法国家的合同法律制度的学习使我对合同的理解更加深入,证据法律制度的掌握提升了我在案件处理中的能力,而国际仲裁和调解的实务训练则增强了我在实际操作中的信心。这些技能增强了我的法律实务能力,为我的职业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老师们的丰富经验和生动讲解,不仅扩展了我的知识面,还提高了我在跨境争议解决中的实务能力。

北京德恒(东莞)律师事务所吕欣欣律师

本次研修班每晚的小组交流讨论环节让本人获益良多,通过交流认识到各地同行涉外法律服务发展情况,还汲取了许多独特见解和实务经验,同行的分享让我对自己自身的不足有了更深的思考,也对自我提升有了直击心灵的感触。除了上课外,还组织了模拟仲裁庭,仲裁员的专业知识与申请人、被申请人的观点激烈碰撞,精准识别争议焦点的专业能力,让我对涉外仲裁庭审有身临其境的感受,学习了各方随机应变的能力。

北京金诚同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刘会平律师

此次课程中老师的教学对我很有帮助,可以说有豁然开朗之感。相信自己,热爱自己的职业,相信低谷终会过去,相信自己工作的价值,永远热爱,永远积极向上。这不是鸡汤,这是一种可贵的人生态度。通过这次培训,也认识了很多来自全省的优秀律师同行,同其中的几个结下了良好的友谊,这是最可贵的。人与人之间的同频共振,永远是人生中最美好的存在。

广东广信君达(珠海)律师事务所康威律师

通过为期十日的学习交流活动,作为一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生或法律工作者,开始对英美法系中的理论知识及法律实务有了一个基础概念,并对将后来的涉外法律事务、服务于整个大湾区的基本工作有了一个清晰的蓝图。

广东明辅律师事务所黄丽婷律师

通过参与本次研修班课程,让我在法律规定和实操层面对英美合同法、英美证据法、民事诉讼涉外编与国际商事仲裁有了较深入的理解,并使我在11天的时间内快速掌握了如何准确判断争议是否属于涉外性质,以及遇到涉外争议时大致的诉讼、仲裁处理思路。课程提高了我对涉外交易合同中管辖条款的重视,也使我在审核涉外交易合同、处理涉外争议方面产生了很多新的思路。

北京市隆安(深圳)律师事务所黄恩霖律师

这次培训的师资,可以说都是国内甚至国际知名、一流的师资,课程的内容既具有高度的专业性、国际性,也非常具有实操性。对从事涉外/跨境商事争议解决的法律服务,有一定的实务知识、经验的学员非常有帮助。这次培训让我较为系统地对英国合同法、证据法、国际仲裁规则等进行了学习。

北京市通商(深圳)律师事务所何翩翩律师

本次课程最让我惊喜的是见到了英国内殿律师学院历史上第一位拥有开庭大律师资格的中国律师赵芳律师,赵律师讲授的是英国合约法中的损害赔偿与救济部分,着重介绍了英国法视角下仲裁中的损害赔偿机制,从损害赔偿救济在合同法中的地位、损失概论、赔偿性损害赔偿、非赔偿性损害赔偿、对损害赔偿范围的限制等角度出发,结合英国法经典案例,就普通法系中当事人违约责任的法律规定与法理内涵进行了细致深入的探讨。

广东高状律师事务所龚婉娴律师

本次的跨境争议解决培训为期十一天,主要围绕普通法下合约法、英美证据法、国际商事仲裁、国际商事调解,并从从实务和理论、程序与实体这几方面来开展各项具体法律课程。通过学习这些法律课程,本人获益良多,感受颇深。

广东信典律师事务所张志升律师

研修班的师资力量十分雄厚。授课的是不仅拥有深厚的学术背景,更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的中国人民大学教授,还有丰富涉外法律实务经验的律师同行。通过理论讲解、案例分析、模拟仲裁庭、角色扮演等多种教学方式,使我们能够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增强了学习的互动性和趣味性。这种教学模式极大地激发了我的学习热情,也提高了我们解决问题的能力,开拓了我解决问题的多元化思维。

广东语德律师事务所林亚青律师

本次的跨境争议解决培训授课教师有风趣幽默的杜焕芳教授、斯文风趣的陈福勇博士、香港资深大律师王鸣峰、杨良宜老师团队。培训课程中的模拟仲裁庭比赛邀请到了仲裁界老前辈赵秀文直接作为我们模拟仲裁法庭指导老师,亲自指导我们开展仲裁活动,这使我对仲裁程序及实体的审理有了更深的体会。

广东金唐律师事务所赵晓静律师

回顾这十一天的学习历程,我深感作为一名律师不断学习和更新知识是职业发展的必要条件。我将把这次培训中学到的知识和技能应用到实际工作中,更好地服务于客户,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公正。通过这次培训,我不仅提升了自己的专业技能,也拓宽了我的国际视野。我将继续保持学习的热情,不断追求卓越,为推动法治建设和国际法律服务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我相信,通过不断学习和实践,我能够更好地适应国际化的法律服务市场,为客户提供更加专业和高效的法律服务。

广东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游静云律师

通过这次学习,我深刻体会到了“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的道理。对英美合同法律实务及国际仲裁案例的研习,让我对国内案件的思维有了更全面系统的提升。我学会了从更广阔的视角去审视法律问题,也更加明白了在国际法律实践中,灵活运用各种法律工具和策略的重要性。

北京市隆安(广州)律师事务所谢昕律师

本次课程设置安排合理,师资规格高,对我个人的提升很大。具体体现在以杨良宜老师团队倡议及组织的《国际商事仲裁理论与实务》《英国合约法理论与实务》《证据法理论与实务》三门课程为核心,涉及了涉外仲裁从拟定仲裁协议、合同解释、仲裁各项程序到仲裁裁决作出等全阶段的知识,案例和资料内容庞大丰富,再辅以国际民事诉讼、商事调解理论与实务、北仲现场教学及商事仲裁模拟等教学内容,搭建了完整的跨境争议解决理论与实务的完整框架,系统性的串起了各个知识点,有效弥补了知识短板,对于基础不同的学员均有裨益。

广东优粤律师事务所欧阳武斌律师

本次培训使我意识到国际商事法律的基本原则和规则对管理企业合规风险至关重要。在跨国公司的经营中,要应对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确保公司的各项行为符合当地法律要求,遵从国际规范,合规经营。因此,一个合规风险管理机制的建立是必要的。制定全面的合规规定,明确各部门的合规职责,加强内部控制,同时配备具备涉外法律知识的律师,以便及时发现和解决法律风险。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吕小丹律师

本次培训教授们深入浅出的讲解,让复杂的法律概念变得易于理解。我明白了合同的要约与承诺是合同成立的关键要素,要约与反要约如何确定。同时,对于合同的履行,相比国内诚实信用原则的重要性,普通法合同法最重要的就是确定性、商业效率及利益平衡。关于合同的对价,我也有了新的理解。在学习过程中,我还接触到了各种实际案例,通过对案例的分析,更加深入地理解了普通法合同法的具体应用,也让我找到了解决问题的新思路。

北京市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李茂慈律师

本次培训课程中对英美法的学习,让我感触颇深。英美证据法的四个部分,就像是一场场精彩的法庭辩论,每一次举证都是对真相的一次逼近。仲裁程序中的披露,就像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信息的透明化是赢得胜利的关键。口头证据与专家证据的学习,让我认识到了在法律战场上,证据就是最有力的武器。而法律业务特免权的学习,则是对律师职业道德的一种坚守,它告诉我们,即使在激烈的法律斗争中,我们也要保持一颗公正的心。

广东深宏盾律师事务所黄志坚律师

本次培训使我对国际商事仲裁有了更深入理解,认识到其是解决国际商事纠纷的重要方式,具有高效、灵活、中立等优点,同时需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和规则。今后我会继续努力学习,提高该领域专业水平,将所学运用到实际工作中。我也明白国际商事仲裁领域对法律专业人才要求高,需具备扎实法律知识、良好沟通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在学习和实践中不断提升这些方面能力,以适应发展需求。

广东广和(坪山)律师事务所陈颖律师

通过本次课程的学习,让我提升了解决争议的思维。一是对事实的认定和解释的方法,通过解释事实来帮助争议的解决。二是学习到了对争议解决的最有效方法,就是准备准备再准备,只有在充分准备的前提下,才能让自己对案件有一个完整的认识。最后,把这次学到的方法运用到本次国际商事仲裁模拟比赛中,经过实践和赛后总结,让我对商事争议解决的实务能力得到很大提高。

北京市安通(东莞)律师事务所陈婉琴律师

本次培训使我认识到,涉外法律业务应积极融入粤港澳大湾区的法治建设,通过加强与港澳地区的法律合作与交流,推动法律规则的对接与互认。具体而言,作为涉外律师,我们应关注商事仲裁、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的跨境法律服务需求,推动建立更加便捷、高效的法律纠纷解决机制,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贾智存律师

本次研修班由涉外跨境争议解决领域的专家进行授课,授课阵容包括人大法学院的教授老师以及实务经验丰富的律师,内容涵盖了习近平涉外法治思想、国际仲裁与调解、仲裁裁决承认与执行、跨境争议解决机制、英国合同法、证据法及裁决书写作等多个方面,为我今后律师生涯带来了指引和帮助,也让我在粤港澳大湾区市场中有了新的思路。

广东伟伦律师事务所杨健华律师

此次培训不仅拓宽了我的知识视野,更激发了我对涉外法治和多元化解决机制的深入思考。我认识到,作为新时代的法律人,我们不仅要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更要具备国际视野和战略思维,能够在全球治理中发挥积极作用。同时,我们也应积极参与国际法律规则的制定和完善,推动构建更加公正合理的国际法治体系,为维护国家利益和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自己的力量。

广东兴全合律师事务所邢萍律师

此次研修班的学习,不仅让我在专业知识上有了很大的提升,还让我结识了许多优秀的涉外律师同行。在分组讨论和模拟训练中,我们相互交流、相互学习,共同提高。同时,也让我深刻认识到自己在涉外法律领域的不足之处,明确了今后的学习和努力方向。

北京斐石(广州)律师事务所温婷律师

本次培训邀请了德高望重的教授们、国内顶尖律所的合伙人们、香港的大律师们和大型企业的领导们等等,从英国合约法、英美证据法、国际仲裁等方面给我们进行了系统授课,拓宽了我们律师思维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改善了我们应对具体案件的策略和处理方式,也使我们更加明确了自己想要成为一个怎样的律师。

广东君言律师事务所汪大玮律师

这次研修班是一次宝贵的学习经历。它不仅让我在专业知识上得到了极大的提升,更让我在职业素养和实践能力上有了深刻的体会和收获。我深知,成为一名优秀的涉外律师不仅需要扎实的法律知识,还需要不断学习和实践,不断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感谢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律师协会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为我们提供了这样一个宝贵的学习机会,我将以此次培训为新的起点,继续努力,不断前行。

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刘敏律师

本次课程除了理论课程内容,还有非常有亮点的实操环节。在这个环节中,我们通过由张文亮老师指导的模拟国际仲裁,了解了涉外律师的真实工作情景,通过角色扮演的形式进行案件辩护和辩论。通过这些实践演练,我发现自己对仲裁程序的了解不足、在案件分析能力方面的不足之处,并从老师的建议、其他同学的表现中学习到了许多、得到了很多提升。这个实操环节不仅提高了我的专业能力和技巧,也给我带来了很多自信,为我今后从事涉外律师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广州金鹏(东莞)律师事务所李瑞瑞律师

本次培训使我认识到:接下来我要努力寻找参与实际案例的机会,将理论知识以及自己学习到的实践经验应用到具体案件中去。涉外律师往往需要具备良好的外语能力,尤其是英语。接下来,我还要再提高我的外语水平。法律是一个不断发展、不断更新的领域,作为法律人,持续学习是最基本的要求,通过参与本次培训,不仅增强了自己的专业能力,开拓了自己的思维,与其他律师、法律学者以及相关行业的专业人士建立了联系,为我带来新的机会和视角。我相信也能够为未来的法律实践打下更坚实的基础。

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焦军平律师

总的来说,这次研修班不仅让我在专业知识上得到了极大的提升,更让我在职业素养和实践能力上有了深刻的体会和收获。我深知,成为一名优秀的涉外律师不仅需要扎实的法律知识,还需要不断学习和实践,不断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感谢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律师协会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为我们提供了这样一个宝贵的学习机会,我将以此次培训为新的起点,继续努力,不断前行。

广东同行律师事务所何翠婷律师

此次跨境争议解决培训班不仅加深了我对国际商事仲裁和英美法及跨境争议解决的理解,更为重要的是,它启发了我在日常工作中如何更好地运用所学知识。通过借鉴他人的处理方式,我相信能够在实际操作中找到更多高效解决问题的办法,从而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和服务质量。在未来的职业生涯里,我将秉承此次活动所赋予的启示,继续深化对法律的理解与实践,为成为一名优秀的法律工作者不懈奋斗。

广东广祺律师事务所陈亚兴律师

此次跨境争议解决培训对于法律专业人士来说是一项宝贵的投资。它提升了律师个人的专业技能和知识水平,为全球化背景下的商业活动提供坚实的法律支持。随着全球化进程的不断推进,跨境争议解决的重要性将日益凸显,因此,持续的培训和学习对于法律专业人士来说将是一项长期而必要的任务。

广东国晖(广州)律师事务所周倩律师

参加此次研修班,让我有机会与来自不同地区的律师同行们交流和学习。在与他们的互动中,我了解到了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制度和争议解决实践,拓宽了自己的国际视野。同时,也让我认识到,在全球化的背景下,涉外律师需要具备跨文化交流和合作的能力,才能更好地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此外,研修班还邀请了国际知名的法律专家和学者进行授课,他们的前沿观点和丰富经验,为我们打开了一扇了解国际法律动态的窗户。

广东南方福瑞德律师事务所于文晴律师

在十天的学习中,内容及其丰富。各资深老师主要从普通法合同法律实务、英美证据法、国际商事仲裁及国际商事调解等方向跟同学分享了国际争端解决机制相关的法律问题。使我明白国际商事争端的解决方式主要为自行和解、调解、诉讼、商事仲裁。

而调解由于不具有权威性,形式灵活,目前在民间多方面发展,没有统一的程序和规则。然于国际争端解决方式中国际商事诉讼仍然是法院诉讼程序的一部分,只是适用涉外民事诉讼的特别规定。

广东乾厚律师事务所雍号律师

本次培训是一次十分难忘、十分成功的学习经历。一方面,我认识了一群志同道合的律师同行,相互学习、相互成长,对我个人的工作心态也有了深刻的影响;另一方面,就课程内容而言,这次培训不仅提升了我对英美法以及国际商事仲裁的认识,提升了我的理论知识,也增强了我们的业务实践能力,让我在以后工作中能够有勇气去尝试和接触涉外业务,也很期待在未来一天能够将这次培训所学知识转化为实际行动,以实现个人的成长。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我也将继续保持学习,不断提升自我,实现自我价值。

广东华商(惠州)律师事务所吴永玲律师

11天的涉外培训课程,让我对英美法系、国际商事仲裁的理论与实践有了进一步的认知。我获得了超出原本期待的收获。精心设计的体系化培训对我今后的律师执业生涯带来了期待外的指引、启发和帮助。在此,非常感谢广东省律师协会的精心组织,感谢授课老师的无私奉献,感谢助教老师的贴心服务!

广东协言律师事务所汪启星律师

为期十日的跨境争议解决涉外培训班虽然短暂,但收获颇丰。我不仅巩固了国际商事争议解决的理论基础,还通过实战案例分析、国际仲裁与调解的学习以及跨文化沟通与谈判技巧的提升,为未来的跨境争议解决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展望未来,我将继续深化跨境争议解决机制的研究,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和实践能力,为企业在全球化浪潮中保驾护航。同时,我也期待有机会将所学知识与同行分享交流,共同推动跨境争议解决领域的进步与发展。

广东普罗米修(宝安)律师事务所卢诗晓律师

 回顾这十天的培训,我不仅获得了丰富的知识,更感受到了一种使命感。在全球化的背景下,跨境法律事务的复杂性日益增加,作为一名律师,我们肩负着为客户提供专业服务的责任。在未来的工作中,我将把所学的知识运用到实践中,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努力成为一名合格的跨境法律服务提供者。

广东深东律师事务所刘元兵律师

此次培训不管是从知识的一步步深入和相对完整的认识,从理论到实务,从静态到动态,非常获益。在向老师学习追赶的目标新设,向同学超越看齐的意识更加明显,在如何聚焦自己的业务领域,以及如何开拓新的专业方向有了新的认识,在如何进行自身优势劣势资源配置时有了新的思考,尤其是国际化视野得到了明显的开拓。

北京德和衡(深圳)律师事务所梁艳东律师

本次培训使我们掌握了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提高商事调解能力。在培训过程中,我们学习了多元化纠纷机制与商事调解。课程内容丰富,既有理论讲解,又有案例分析。通过学习,我了解到商事调解在解决跨境争议中的优势,以及在调解过程中如何运用策略和技巧。这对我今后在处理商事纠纷时,更加高效地为客户提供解决方案具有重要意义。

广东方效律师事务所邓梓月律师

十天的封闭式课程培训,除了课本知识,我认为更重要的是开阔了我的视野,打开了我的认知大门。如果不是本次的培训,或许我日后的职业规划也只是局限在中国大陆,只专注于内地的法律实务,而随着“一带一路”的深化建设,在涉外人才如此短缺的情况下,作为广州地区执业的律师,需要牢牢抓住粤港澳大湾区重大平台建设的重要历史机遇。

北京市盈科(佛山)律师事务所陈桂诗律师

本次培训的实务培养方面,张文亮老师以真实案例改编的形式,调动起大家参与和学习国际商事仲裁程序的积极性。从该案例中我加深了国际买卖合同的仲裁时效特别规定,以及民法典的新旧衔接适用、担保法的规定等认识。此外,我们实地参观了北京仲裁委员会,并听取了负责人关于北京仲裁委员会的介绍、实例分享等。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曾景辉律师

本次培训设置了英美证据法方面的内容,包括举证责任、证据披露、口头证据与专家证据等。杨大明律师和王鸣峰律师的讲解让我对英美法系下的证据规则有了更深入的了解,这对于处理涉及英美法系的跨境争议案件至关重要。特别是在国际仲裁中,证据的收集、提交和质证是决定案件结果的关键环节,因此对证据法的掌握显得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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