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02-02
2024年1月5日至1月15日,由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律师协会主办,广东财经大学承办,为期11天的广东省涉外律师人才研修班(粤港澳大湾区涉外律师研修班)圆满落幕。以下为学员学习心得节选(三),供大家参考。
上海锦天城(广州)律师事务所王薇律师:
本次培训的课程安排合理,第一堂思政课高屋建瓴、详细讲述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由来,使学员愈加明白涉外法治建设的重要性。而后课程侧重普通法的内容,从宏观制度、法律文化到具体部门法,层层加深,既有港澳基本法律制度的讲解,也有专题针对实务中最常见的公司法、合同法等问题深入讲解。课程从法律制度逐步过度到前沿问题,如数据出海、WIPO知识产权调解等,设置合理。
广东尚进律师事务所王肖茵律师:
因而作为律师行业的一份子,我们更要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做全球治理变革进程的参与者、推动者、引领者,而这,也需要我们不断地学习、不断地充实自身,才能予以实现。
广东广信君达(东莞)律师事务所陈栩东律师:
研修班的课程设置涵盖了大湾区的法律环境、涉外法律实务、国际贸易法等多个方面。通过这些课程的学习,我对大湾区的法律环境有了更深入的理解。我了解到,作为我国开放程度最高、经济活力最强的区域之一,大湾区的法律环境具有其独特性。在尊重“一国两制”的同时,大湾区也在努力构建适应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法律体系。这对我们律师来说,既是挑战,也是机遇。
湖南芙蓉(深圳)律师事务所邓凤英律师:
研修班不仅拓宽了我的国际视野,还使我深入了解了港澳地区的法律制度、法律思维和法律逻辑。在与其他律师的交流中,我收获了许多宝贵的实践经验、业务心得和创新思路。
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卜韬律师:
通过这次粤港澳大湾区涉外律师研修班的培训,我对涉外法律服务有了更加全面、深入的了解,为今后更好地服务客户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努力,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为客户提供更加专业、高效的涉外法律服务。
北京德和衡(广州)律师事务所刘塞琳律师:
在研修班期间,我们还有机会参访一些涉外法律机构,培训课程帮助我们建立与涉外调解仲裁等机构的交流机会,是整个培训课程配置中不可或缺的一环。此环节使得学员们有机会面对面向各机构的内部人员提出疑问,各机构人员答疑解惑,互动积极,交流高效,引导学员们积极思考。
广东天商律师事务所曾煜捷律师:
通过此次培训,强化了理论武装、坚定了理想信念、锻造过硬专业技能,努力向成为一名政治素质高、通晓国际规则、具有世界眼光和国际视野的高素质涉外律师领军人才而努力,以应对更多企业涉足海外市场,涉外业务日益复杂和多元化的挑战。
北京市东元(深圳)律师事务所洪海滨律师:
回顾这次研修班的学习经历,我深感收获良多,法律是一个不断发展的领域,新的法律法规、国际条约和判例层出不穷。为了保持与时俱进,我们必须不断地学习、研究和实践。作为涉外律师,我们不仅要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更要具备国际化的视野和跨文化交流的能力。
广东国智律师事务所冯靖敏律师:
黄景禧律师介绍了俺们律师执业资格获得的方式,讲解了澳门法律的特点及应用,让我们了解到澳门诉讼的冗长及繁杂,对比中国内地法律流程,有其优势及劣势;让我们知道诉讼期限在澳门是非常严谨的,例如在答辩期内被告未予回应,则原告起诉所陈述事实便会被直接确认,后续被告即无机会推翻,这些规定有益于内地法律规定。以上这些让我们很直观地感受到澳门法律与内地法律的巨大区别。
国信信扬(汕头)律师事务所曾爱东律师:
通过研修班的学习,使我看到涉外法律服务对律师的高要求,既要了解掌握不同法域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政治、经济、历史、文化背景,熟悉国际贸易和投资制度和交易规则,又要精通外语,还要掌握国际条例、国际公约等规定,对于从业律师,是极大的挑战,也蕴含着无限新机遇。新时代律师应当把提升涉外法律执业能力作为一项重要使命担当,奋起直追,迎头赶上。
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蒋制衡律师:
通过这次涉外法律培训,我对未来充满了展望和信心。我相信,在广东省司法厅和广东省律协的指导下,通过自己的努力和不断的学习,我将能够成为一名优秀的涉外法律服务专业人员。我将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为国际法律事务提供专业的服务,为促进国际交流与合作做出自己的贡献。
广东东方昆仑(东莞)律师事务所王伟律师:
通过系统的学习,我对两地的法律制度、诉讼程序等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了解香港、澳门的法律体系,使我更好地理解了大湾区的法律环境,也为未来跨境业务提供了更为全面的视角。此外,学习过程中老师们的案例分享和互动式教学,更是让我在理论知识上得以贯通实际,感受到了涉外法律服务的实质性内容。
广东诚公律师事务所杨新律师:
在进一步加强粤港澳法律合作、推进大湾区法治建设的机遇及背景下,我将不断努力,积极与香港同行进行专业交流、业务合作以及推动法律文化的融合发展,秉承“诚信为本,公道为罡”的律师执业理念,用专业服务客户,用实践与行动为大湾区法治建设高质量发展而努力。
北京天驰君泰(深圳)律师事务所刘倩律师:
研修班为我们提供了一个难得的平台,让我们得以与来自不同背景、不同领域的同行交流。主办方安排的课程丰富多彩,立足湾区,放眼国际。在交流中,我深刻体会到了涉外法律服务的多元性和复杂性。每一个具体领域背后,都隐藏着不同的文化背景、商业逻辑和法律冲突。这需要我们具备更为开阔的视野和更为深厚的专业知识。
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张婷律师:
在这个瞬息万变的时代,涉外律师的角色愈发显得重要。我有幸参加了这次由广东省司法厅、省律协主办,广东财经大学承办的粤港澳大湾区涉外律师研修班,收获颇丰。这次培训不仅让我对涉外律师的专业能力有了进一步的提升,还让我认识到在这个大湾区发展的背景下,涉外律师所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北京德和衡(佛山)律师事务所郑丹桦律师:
培训的过程中,广东省司法厅和广东省律协的组织安排得力而周到。从培训的开篇到结尾,他们精心策划,确保培训的高质量进行。通过他们的组织,我们得以深入了解涉外法律服务的各个方面,包括理论知识、实务操作、国际法规等,使我们对这一领域的认识更加全面深刻。
上海数科(深圳)律师事务所武晓春律师:
这次粤港澳大湾区涉外律师研修班的学习经历是我人生中一段难忘的时光。在这个充实而有意义的过程中,我不仅在专业领域得到了深入的学习,也结交了一群优秀的同行。感谢所有为此付出努力的组织和个人,让我们有机会获得如此丰富的学习体验。我相信,通过不懈的努力和学习,未来涉外法律服务事业将在中国法治建设的大潮中迎风而起,为国家的繁荣与发展贡献着力量。
广东普罗米修(福田)律师事务所李运佐律师:
感谢省司法厅、省律协举办的这次研修班,不仅让我们丰富了知识面,还收获了美好的友谊,真的不虚此行,希望有机会能再次参加此类研修班,我也将推荐同事朋友们参加。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涉外法律服务工作道阻且长,希望经过此次研修,我能充分领会总结知识,对以后的涉外法律服务领域有所裨益,不负举办方的大力投入和支持。
广东国智律师事务所李韵华律师:
这次研修班集合了广东省内各市的涉外律师人才,集结了资深的法学教授以及港澳地区的优秀律师及仲裁员来为我们提供理论教学及经验分享、业务交流,为我们分享国内外的政治、经济形式及发展的方向,让我们系统地了解了普通法与制定法的区别与特征,通过这段时间的学习,我深感收获颇丰。
上海锦天城(广州)律师事务所廖一璇律师:
通过11天的学习,我更深入地了解了香港和澳门的法律制度,律师业务类型,港澳与内地的法律制度区别,也加深了对普通法系法律思维和法律逻辑能力的理解。同时,我也更深入地了解了港澳大湾区的法律制度和司法实践,有助于更好地为客户提供法律服务。
上海数科(深圳)律师事务所王现琦律师:
本次研学班也让我意识到了自身在涉外法律领域的不足之处,同时也激励我更加努力地学习和提升自己。我将继续深入学习国际贸易法律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为粤港澳大湾区的法律服务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北京德和衡(佛山)律师事务所王新凯律师:
经过本次历时11天的培训,我不仅学习到了专业知识,提升了思想维度,收获了友谊,看到了很多学习榜样,更重要的是坚定了我继续从事涉外业务的信心与决心。然学海无涯而研学有期,幸交各位良师益友,精进不休,左右采获,稇载而归。
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张芳律师:
涉外律师业是涉外法律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涉外律师业,人才是根本,是关键。司法部高度重视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培养工作,采取各项措施加大涉外律师人才培养力度,努力建立一支通晓国际规则、具有世界眼光和国际视野的高素质涉外法律服务队伍,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此次培训意义重大。
北京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周磊律师:
非常感谢广东财经大学的精心组织和安排,使我们有了这样既能提升自身的业务技能,又欢乐难忘的学习体验。这次学习仅仅是一个起点,我们将朝着专业涉外律师的方向继续努力,期待有朝一日迎风而上,直冲云霄。
广东启源律师事务所邹海燕律师:
我坚信,在粤港澳大湾区的法治建设中,我们这一代律师肩负着重要的历史使命。我将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专业的素养,投身于法治建设的伟大事业中,为粤港澳大湾区的繁荣稳定贡献自己的力量。
北京市隆安(广州)律师事务所蔡家欣律师:
粤港澳大湾区作为国家战略,是推动我国开放型经济发展的新引擎。在这一背景下,涉外律师的作用愈发重要。通过研修,我对大湾区内涉外法律服务的需求有了更为直观的感受。特别是在知识产权保护、国际贸易、跨境投资等方面,大湾区的企业和个人对专业法律服务的需求日益增长。这不仅为律师提供了广阔的职业发展空间,也对律师的专业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北京市东元(广州)律师事务所简永安律师:
这次培训不仅拓展了我的法学知识广度,也提升了我的法律实践技能和综合素养。通过与讲师和同学的深入互动,我不仅学到了专业知识,还建立了有价值的人际关系。这次学习经历无疑将成为我未来法律职业发展的宝贵财富,为我在复杂多变的法律领域中更好地服务和应对挑战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张帅律师:
制度是演化出来的,没有标准答案。我们要做的,是明确社会发展的目标,锚定目标,去完善自己的制度。
北京德恒(广州)律师事务所陈硕律师:
在学习过程中,我最大的体会是:作为一名涉外律师,我们需要不断学习和进步,与时俱进。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服务。此外,与同行的交流也让我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之处,促使我更加努力地提升自己。
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叶锦彦律师:
大湾区涉外律师作为涉外法治建设者的一份子,在当前局势下,面临着提升专业素质、学习和通晓国际规则、提高涉外法律实务能力的迫切任务。这次研修班是一次难得的学习机会。在这次研修班中,我学习到一国两制三法域背景下,粤港澳大湾区不同的法律文化、跨境争议解决的法律和程序、香港和澳门的法律实务等丰富的内容。
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黄奕天律师:
首次参加粤港澳大湾区涉外律师研修班,我对涉外律师有了更深入、更全面、更系统的认识,也立志成为一名优秀的涉外律师,为粤港澳涉外纠纷争议的解决出一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