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涉外律师人才研修班(涉外律师能力培养基础班①)学员学习心得(二)

发布日期:2023-05-19

2023年4月15日至4月23日,由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律师协会主办,中国人民大学承办,为期9天的广东省涉外律师人才研修班(涉外律师能力培养基础班①)圆满落幕。以下为学员学习心得节选(二),供大家参考。

广东才畅律师事务所刘金花律师:

汇总和反思近10天的课程内容,又恍如重新上课,记忆犹新。无论身在何处,身处何职,是否专业从事涉外法律业务,我需要的永远都不是知识的填鸭和立竿见影的大展身手,而是方法论和思维方式,以及视野的开拓;换个新城市学习,有著名教授、律师等的专业授课,收获的更不仅仅如此,还有的是自己追寻进步的渴求,哪怕是一点点进步也足矣。

广东东方昆仑(东莞)律师事务所李亚伟律师:

作为一名广东律师,很荣幸能够在今年4月15日-4月23日,参加人民大学法学院举办的广东省涉外律师人才研修班,在九天的培训中,丰富了涉外法律知识、增长了见识、收获了友谊。

广东诺臣(白云)律师事务所杨振国律师:

特别感谢广东省律师协会、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提供的这次宝贵机会和环境,让我们如此近距离地接触涉外法律知识,聆听专家、教授的教诲和帮助;感谢为培训辛苦付出、精彩授课的老师,还有年轻的助教们;感谢一起学习、陪伴的同学。涉外法律之路充满了期待和挑战,培训为我们开启了优秀和强大之门,我们有信心为企业提供更有深度、广度、有效的专业服务。

广东泽康律师事务所张嘉玲律师:

在本次课程中,听到看到了很多知识,接受了大量的信息,积累了很多融合专家教授和业内前辈的从业经验的宝贵素材,我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常翻常阅,慢慢消化,不断总结,慢慢吸收,把理论运用到实践中去,真正使这些知识为我所用,不辜负各位老师传授的心血。

广东天行健(曲江)律师事务所陈玉婷律师

这次课程让我深刻到认识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加快完善涉外法律体系的重大意义,我们不仅要尽快知道国际规则,我们还要在这些规则中发出中国声音。

北京市盈科(汕头)律师事务所陈超律师:

九天的涉外培训,极大地开拓了我的格局与视野,好像在国际社会上游历了一圈,不仅有授课老师知识上的分享,更有拥有涉外法律事务经验的同学的交流,我既看到了忧患和困难,更看到了希望和方向。

广东言必行律师事务所林留样律师:

本轮培训老师教会的学习方法、司法实践理论,同学们分享的学习、实践体会,我将不断徘徊在“领悟”与“问道”之中,树立“人大之光,永照律业”、不负此行之雄心壮志,以“散是满天星”的能量,响应广东司法行政涉外法律服务市场召唤!

广东西江律师事务所谢丽英律师:

九天的时间,老师们授课中给的信息量足够大,许多老师也教授了继续学习的方法,给了我很多启发,本人回来仍需继续研学相关内容,并将形成自己的课件,向肇庆的律师们进行学习分享。

广东盛唐律师事务所蔡玥阳律师:

在短短9天的学习中,我们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关于涉外法治的内容,从国际法的重要条约到外国法院判决及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从英美法裁判文书解读到法律文书的英文写作、从书本上的理论知识到现实中的国际商事仲裁模拟实践、从课堂上的思维碰撞到北京仲裁委员会的参访交流,立足国内,放眼全球,在知识的输入与输出中不断积累沉淀,收获颇丰。

广东南水律师事务所刘元栋律师:

通过本次的学习培训,丰富了我在涉外业务方面的知识,同时也有幸认识了中国人民大学一流学府的专家老师们,并结识了广东大湾区优秀的律师同行,在今后的学习交流后,将更好的奠定了涉外法律业务的基础,夯实我们律师业务水平,承载祖国“一带一路”的中国梦,服务国内企业向外走出去的发展方向,更好的服务于企业,成为涉外律师。

广东正鑫律师事务所刘婉莹律师:

我有幸能到中国人民大学参加广东省司法厅和广东省律师协会组织开办的“广东省涉外律师人才研修班”,经过这九天密集的高强度课程学习,除了丰富了我的涉外法律服务业务知识外,更重要的是授予我提供涉外法律服务的思维方式,又开阔了我的视野,真的受益匪浅。

广东凯行律师事务所吴远芳律师:

通过学习,了解到我国涉外律师情况以及国际私法、国家贸易的纠纷等现状,感觉到涉外法律服务市场巨大,涉外法律业务大有可为,是律师业务增长的蓝海,我们应该积极响应国家的号召,承担振兴涉外法律业务的重任,保障我国企业涉外投资合法权益的法律责任。

广东粤茂律师事务所张学清律师:

在学习期间,本人感受到了集体的温暖和关怀,感受到了最纯洁最美好的友谊。今后,本人也要继续用实际行动支持律协公益,把学习理念传播出去,用正能量去影响身边的人,影响行业上的人,影响志同道合的人。

广东正平天成律师事务所张雪颖律师:

九天密集又高强度的课程安排,对于已经离开校园和课堂多年的我,重新体验了作为学生的感觉。不仅仅是学习和重温涉外法律知识,更多的是让我感受到灵魂的洗涤。涉外律师面临着机遇挑战,也同时面临着风险。唯有不断学习、快速学习,精进专业、自我提升,才能在飞速变化、发展的国际形势中,把握住机遇,信心满满的迎接挑战,办理好每一个涉外案件,为客户化解矛盾,避开风险。

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周佳佳律师:

身处粤港澳大湾区,我们在工作中或多或少都会触碰到涉外的法律事务,相信在通过本次的培训,我们能更好的处理,运用所学完成委托。从事律师这一行业,本来就意味着终生的学习,只有在不断的学习,才能实现自己的业务精进,才能对得起当事人的托付,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郭珂瑜律师:

短暂的几日学习实难面面俱到,但如姜栋老师所说,我给你们的是一把打开新世界大门的钥匙。于我们而言,这几日最大的收获不在于具体的知识点和法条,而是方法论,是检索渠道,是思维与逻辑,使得日后我们遇到类似实务问题时,有章可循。

广东江畔律师事务所黄少彪律师:

此次的培训学习时间虽短,但深切地感受到广东省司法厅、省律协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为我们学员精心设计的课程,从国际贸易、国际商事争议解决、知识产权的保护和跨境合规等多个方面设置了具有实用性、针对性、专业性、全面性的主题课程,兼顾涉外法律知识的传授与实务技能的训练,促进学员对培训内容的深刻理解与实际运用;更加提升自己涉外法律业务能力,更好服务中外企业的跨境法律需求。

广东乾厚律师事务所黄慧瑶律师:

通过本次课程培训,进一步开拓了我对涉外法律服务的思维和认知。老师的授课更多是方法论和思维能力的提升,诚如姜栋教授所言,老师指出了一扇门,是否打开它,在于你自己。本次培训课程虽然已结束,但于我而言涉外法律服务的脚步才刚刚开始。我应珍惜机会、把握机遇,紧跟时代的步伐,不断更新自己法律认知及思维,不断接受挑战,以优质、精湛的专业能力作为衡量自身成长的标准,以期在未来的涉外法律服务领域发挥自己应有的作用。

广东西江律师事务所赖易怡律师:

经过这么多节课的学习,我学到了涉外法律的一些相关知识,但我知道,这次学习只是师父领进门,老师们教给了我们一些入门方法,具体的学习还是需要自己去摸索、去钻研。

北京德恒(东莞)律师事务所李雪萍律师:

各位优秀老师、业内大咖深入浅出的分享,不仅仅立足于专业实务,更是打开了青年律师思路,是对涉外法律服务知识和思维框架的初步搭建。国家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们青年律师也站在了专业转型、弯道超车的风口,如何站得更高、看得更远,不仅需要扎实的法律知识基础,更需要具备国际化的视野。



相关文章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法务局代局长邱显哲出席第四届粤港澳大湾区企业法律服务论坛式并致辞 2024/09/02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律政司司长林定国出席第四届粤港澳大湾区企业法律服务论坛开幕式并致辞 2024/09/02
中国持续加强涉外法治建设:法律服务更完善增强外商投资信心 2024/08/09
粤港澳法律服务融合发展全面提速 2024/08/08
粤港澳大湾区律师网
粤港澳大湾区律师网
httpS://ghm.gdbr.org.cn//upload/public/192017040158df62bdf1d68.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