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企业涉外刑事风险应对课题研究招募工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07-06

为向对外经贸企业提供涉外刑事风险防范应对指引,提高中国企业海外经营的刑事风险防范能力,保障中国企业合法权益,省律协决定委托一家广东省内高等院校参与“企业涉外刑事风险应对”课题研究工作,研究制定《企业涉外刑事风险应对指引》。现将课题研究招募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课题内容

(一)课题名称:企业涉外刑事风险应对;

(二)研究方向:对“走出去”企业及其企业高管、相关员工的刑事犯罪情况进行大数据调研,统计、研究“走出去”企业及其工作人员的涉外刑事风险点。根据调研情况,总结出“走出去”企业对应的专项合规重点,并结合企业的特点,就如何建立合理、完善的专项合规制度进行指引性研究;

(三)研究成果:制定《企业涉外刑事风险应对指引》;

(四)成果应用:上述指引以广东省律师协会、“一带一路”法律服务中心名义对外发布,载明课题组成员名单;

(五)牵头机构:本项课题研究工作具体由省律协涉外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牵头负责。

二、课题研究经费

本课题委托研究经费共8万元。

三、时间安排

(一)2022年10月30日前课题组完成课题研究,将研究成果提交省律协;

(二)2022年11月10日前召开论证会议;

(三)2022年11月30日前课题组按论证会意见完成课题修改完善工作。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范围

广东省内高等院校。

(二)申报条件

参与课题研究申报的高校,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广东省内的高校,熟悉企业“走出去”的涉外刑事风险应对措施及合规管理制度建设,并具备5件以上企业涉外刑事风险课题研究经验材料(含课题研究报告、指引、服务产品等);

2.建立涉外合规管理学院或涉外刑事合规管理科研团队的高校优先考虑;

3.报名的高校应当具备开展本项课题研究的能力,并提供符合实际需要的课题研究进度计划,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时间进度、研究方法、研究内容和预期成果等;

4.课题组成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自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2)课题组牵头人应是申报高校的教师,副教授或同等职称以上;

(3)从事法学、经济学或者管理学教学工作5年以上(2017年7月前至今);

(4)具备5件以上服务企业应对涉外刑事风险的工作经验(含案例、课题研究报告、指引、服务产品等);

5.课题组组成成员不得少于3人,成员至少3名副教授及以上职称,至少1名具备国际法专业背景,至少1名具备省级以上社科重大项目经历;

6.申报的高校近三年未承接过省律协的课题研究工作;

7.课题组成员具备丰富的服务企业应对涉外刑事风险案例、课题研究报告、指引、服务产品以及具备省、市级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资格等优先考虑。

(三)注意事项

1.不得以已发表或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报课题;

2.在申报中弄虚作假者,经查证属实,取消申报资格;

3.课题组成员须对研究课题有一定的研究基础,有完成研究工作的时间和条件;

4.课题研究经费安排科学、合理。

五、申报及评选程序

(一)报名

符合条件的高校请在2022年7月27日前,按相关要求如实填写《企业涉外刑事风险应对课题研究申报表》,加盖学校公章后,将申报表连同相关申报资料扫描形成电子版,报送至省律协邮箱:gatwsb@gdla.org.cn。

1.须提交反映申报单位、课题组成员开展课题研究的能力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2.须提交申报单位、课题组成员服务企业应对涉外刑事风险的课题研究或工作经验证明材料扫描件(由多位课题组成员共同经办的,证明材料中应有体现);

3.涉及需要保密的信息,由申报单位做技术处理。

(二)评选

省律协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初评,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选出一家申报单位开展课题研究工作。

附件:企业涉外刑事风险应对课题研究申报表

 

广东省律师协会

2022年7月6日

   (联系人:韦讽言,电话:020-66826953)


相关文章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法务局代局长邱显哲出席第四届粤港澳大湾区企业法律服务论坛式并致辞 2024/09/02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律政司司长林定国出席第四届粤港澳大湾区企业法律服务论坛开幕式并致辞 2024/09/02
中国持续加强涉外法治建设:法律服务更完善增强外商投资信心 2024/08/09
粤港澳法律服务融合发展全面提速 2024/08/08
粤港澳大湾区律师网
粤港澳大湾区律师网
httpS://ghm.gdbr.org.cn//upload/public/192017040158df62bdf1d68.jpg